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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:关于规范反映各单位问题线索处置报告程序的通知
发布时间: 2016-05-12 15:36:21   作者:www.omegacomputer.net   来源: www.omegacomputer.net   浏览次数:

中共大阳城官网纪律检查委员会文件


 

 

西纪〔2016〕2号

 

 

关于规范反映各单位

问题线索处置报告程序的通知

 

各二级党组织、二级纪委:

中央纪委下发了《关于对于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处置方式进行调整的通知》(中纪办发〔2014〕2号),提出了拟立案、初核、谈话函询、暂存、了结五种问题线索处置方式。根据中央纪委要求,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印发了《关于规范反映直属高校问题线索处置报告程序的通知》(驻教纪函〔2016〕180号)。为规范反映学校二级党组织范围(以下简称单位)问题线索处置报告程序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二级纪委对涉及反映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问题线索,要在接到线索5个工作日内报送学校纪委。

二、二级纪委对涉及反映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以外的其他党委委员、纪委委员或纪检委员的问题线索,24小时内向所在二级党组织书记报告,每三个月汇总向学校纪委报送一次。

三、二级纪委对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、纪委委员或纪检委员涉及下列问题情况的,要于事发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纪委报送,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口头报告并及时报送书面材料。

(一)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及相关处理情况;

(二)被公安、司法机关直接调查处理情况;

(三)有关重大网络舆情及处置情况。

四、二级纪委书记每年向学校纪委报告工作,报告重点内容如下:

(一)二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、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,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;

(二)二级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情况;

(三)工作发现的重要线索。

特此通知。

 

中共大阳城官网纪律检查委员会

2016年5月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