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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办法
发布时间: 2016-05-13 16:49:18   作者:www.omegacomputer.net   来源: www.omegacomputer.net   浏览次数:

 2016年博士研究生

招生录取办法

 

一、指导思想

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》和大阳城官网《关于做好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参照《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教学[2006]4号),制定本办法。

 

二、基本原则

(一)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、择优录取、保证质量、宁缺毋滥和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的原则;

(二)以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,坚持把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评价作为首要因素,着力优化生源结构,非在职考生比例不低于80%;

(三)加强培养单位招生工作组织领导,发挥导师团队自主性,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。

 

三、组织领导

组长:刘曙光、张勇

副组长:卓玉兵

成员:段运冬、胡长春、邱正伦、付念屏

四、拟录取基本要求

(一)公开招考

1、初试成绩占60%

普通考生要求:外国语成绩不低于50分,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;

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要求:汉族考生外国语成绩不低于55分,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;少数民族考生外国语成绩不低于43分,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。

2、复试成绩占40%

    普通考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要求: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。

3、综合成绩

     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共同构成。

     综合成绩=(初试总成绩÷3)×60%+复试成绩×40%

五、拟录取规则

    1、普通考生外国语成绩不低于50分,业务课及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;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汉族考生外国语成绩不低于55分,少数民族考生不低于43分,业务课及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。

    2、按招生研究方向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

六、信息公开及咨询释疑

(一)拟录取名单(含各项成绩),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大阳城官网网站主页上公示。

 公示时间 2016年5月13日——2016年5月26日

(二)咨询及投诉渠道

     023—68367444 周老师